感谢新老朋友对本站的支持,谢谢. 值班律师24小时在线提供婚姻法律援助,最新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律全程协助!

 网站首页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婚姻继承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离婚程序结婚指南离婚指南 

婚姻法法律文书

 
 
赞助商链接


 

  上海婚姻律师网 >>文章内容:     法律咨询请进入留言板[值班律师24小时内回复]

夫妻财产协议

编缉:婚姻律师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点击:暂无 日期:关闭


双方依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自结婚登记后至本协议签订前的财产由夫妻共同享有。
    经双方确认目前夫妻共同财产有:家俱、家用电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无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

    二、 自本协议签订后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享有:
    1. 一方劳动所得;
    2. 一方偶然所得;
    3. 一方出资购置的财产;
    4. 一方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5. 一方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
    6. 一方取得的债权。

    三、 自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发生的债务由一方自行负担,另一方无需承担;但是因抚养、保护、教育、管理、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而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

    四、 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承担扶助供养的责任。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并且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立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申明:本站所有文章来自网上,若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立即删除!谢谢支持
上海婚姻律师网   备案号:沪ICP备07005819号 
Copyright© 2005-2010 WWW.kaidi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