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新老朋友对本站的支持,谢谢. 值班律师24小时在线提供婚姻法律援助,最新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律全程协助!

 网站首页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婚姻继承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离婚程序结婚指南离婚指南 

婚姻法法律文书

 
 
赞助商链接


 

  上海婚姻律师网 >>文章内容:     法律咨询请进入留言板[值班律师24小时内回复]

离婚必经调解程序

编缉:婚姻律师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点击:暂无 日期:关闭


 离婚必经调解程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才准予离婚。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二、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三、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四、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申明:本站所有文章来自网上,若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立即删除!谢谢支持
上海婚姻律师网   备案号:沪ICP备07005819号 
Copyright© 2005-2010 WWW.kaidi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