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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途径和程序

编缉:婚姻律师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点击:暂无 日期:关闭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一、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
    由此可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并不存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自动离婚”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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