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新老朋友对本站的支持,谢谢. 值班律师24小时在线提供婚姻法律援助,最新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律全程协助!

 网站首页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婚姻继承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离婚程序结婚指南离婚指南 

婚姻法法律文书

 
 
赞助商链接


 

  上海婚姻律师网 >>文章内容:     法律咨询请进入留言板[值班律师24小时内回复]

上海婚姻登记将被规范化

编缉:婚姻律师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点击:暂无 日期:关闭


今年上海将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规范,符合标准的将在今年9月底由市民政局命名为“上海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办公场所]根据规范要求,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场所总面积要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结婚室、离婚室、档案室、颁证厅、休息(等候)室分开,设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婚姻登记大厅内悬挂国徽。结婚登记室采用开敞式办公环境,当事人和婚姻登记员相对平坐,登记桌面宽敞;离婚登记室要有私密性;颁证室有国旗、国徽、明亮的灯光和音像设备;休息(等候)室要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有人员提供相关咨询。     

    [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员的配备应根据辖区人口和婚姻登记数量确定,原则上按地区人口每10万人设1名婚姻登记员,每个机关至少要保证4名以上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员必须参加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由区(县)民政部门考核、任命,持有由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婚姻登

    记员资格证书,并着全市统一的工作服装、佩戴全市统一的婚姻登记员标识牌上岗。     

    [档案管理]要建立婚姻登记印章、婚姻证书、档案以及数据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和考评奖惩制度;空白婚姻登记证书无丢失;污损、作废婚姻登记证书统一上交、集中销毁有记录;婚姻登记档案及数据齐全、完整;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及数据安全使用。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隐私声明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申明:本站所有文章来自网上,若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立即删除!谢谢支持
上海婚姻律师网   备案号:沪ICP备07005819号 
Copyright© 2005-2010 WWW.kaidi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