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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登记处

编缉:婚姻律师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点击:暂无 日期:关闭


受理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见下表 联系电话:见下表


受理对象:(申办对象资格)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为依据)。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受理内容:

  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受 理 时 间

 黄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尚文路198号(中华大厦四楼) 63883988  周1、2、3、4下午

 卢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合肥路309号201室       53963012  周1、2、3、4下午6、7全天

 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丹路60号     64872222R7026 R7027 周1、2、3、下午6全天

 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延平路123弄15号    62672863  周1、2、3、4、5下午

 长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武夷路333号      62251100R216 周1---5下午

 普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真北路1902弄1号501室 52803612  周1、2、3、4、5下午

 闸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华盛路210号       63536695  周1、2、3、4、5上午

 虹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玉田路195号       65520138  周1、2、3、4全天

 杨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榆林路707号       65419450R2417 周1、2、3、4全天

 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莘潭路80号         64886900  周2、3、4全天

 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 福山路90号208室   63883097

               新川路289号     58984550   周1、2、3、4全天

 嘉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塔城路560号        59528196   周1、3、5全天

 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友谊支路61号        56122335  周1(全天)2、3、4下午

 南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惠南镇城西路7号      58012424   周1、2、3、4、5全天

 奉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南桥镇新建路542号二楼   57420620   周1、2、3、4全天

 金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朱泾镇临源路620号石化六村641

5732023757946407 周1、2、3、4全天周1、3全天

 松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中山中路179号       57727552   周1、2、3、4全天

 青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聚星街30号301室      59724631   周1、2、3、4全天

 崇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兴贤街31号堡镇中路174号 5961130259423125周1、3、4全天


  办理时限:

 (1)证件、证明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证明,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手续:

 (1)户口证明(户口薄、户藉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4)本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当事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四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6)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除提供1至5项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办理程序:

 (1)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提供证件、证明 -> 凭介绍信到指定医院进行婚前体检 -> 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 审查、审批,颁发《结婚证》。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3)《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

  结婚登记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登记机关所在区县民政局或上海市民政局监察室投诉、举报。上海市民政局投诉电话63214261、63212226。


  区县投诉电话:

 区县民政局      联 系 电 话     办 理 地 址

 浦东新区社发局民政处 58784330      世纪大道1001号

 黄浦区民政局     63296963      陆家浜路1100号

 卢湾区民政局     63310442      重庆南路141号

 徐汇区民政局     64287847      漕溪北路336号

 长宁区民政局     62268061      武夷路333号

 静安区民政局     62472841      常德路370号

 普陀区民政局     62655495      大渡河路1668号

 闸北区民政局     63173443      大统路480号

 虹口区民政局     65557280      玉田路195号

 杨浦区民政局     65865024      榆林路707号

 闵行区民政局     64924131      莘建路143号

 宝山区民政局     56126908      友谊支路61号

 嘉定区民政局     59526194      嘉定镇西塔城路

 金山区民政局     57947693      金山城区梅州新村84号

 松江区民政局     57716296      谷阳北路9号

 青浦区民政局     59729483      青松路55号

 南汇县民政局     58022768      惠南镇城基路7号

 奉贤县民政局     57420986      县政府大院内

 崇明县民政局     59622676      崇明人民路267号


受理时间:见上表

收费标准:婚姻证书费9元/对。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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